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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打架后,找韩国警察报警的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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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31 08: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架后,找韩国警察报警的是傻子

原创 法律界最能吃鸡  金律普及韩国法律
“被打了怎么办?去警察局报警。” 这个道理估计傻子都知道。但是在现实中,不少人把“被打”看成是加减的数学题,以为“挨揍的更惨=被打”。尤其是双方打架之后,他们往往喜欢把伤势进行单纯的加减,所以挨揍的更惨的人往往自认为是受害者,匆匆跑到警察局报警。但是根据韩国法律,打架后找警察报警的基本是傻子。为什么?下面我给大家普及一个简简单单的知识,看完你就知道了。








李宗师和张黑切在一个韩国建筑现场工作。他俩都是来自国内的同一个地方,很快就成了关系较好的朋友。有一天下班后,俩人一起喝了酒。不知道为什么,喝着喝着俩人突然吵起来,最后还动手打起来了。原先是张黑切先动的手,他一巴掌打倒了身材较脆的李宗师。李宗师也不是吃素的,他2秒内马上进行反击,跳起来用飞脚踢倒了张黑切,再用拳头砸向张黑切的面部,造成了额外伤害。之后双方迅速冷静,气汹汹的怒视了对方。


虽然打架发生的时间短暂,但李宗师的这套伤害确实不小。张黑切回家之后越想越来气,他觉得自己只打了一个巴掌却遭到了拳打脚踢。于是张黑切跑到警察局报案,称自己被李宗师打的更重,应该是受害者。警察叫唤李宗师进行了调查,李宗师就把打架的事情交代的一清二楚。结果警察以双方互殴的嫌疑,打算对李宗师和张黑切移交到检察院。张黑切显然无法接受自己也被处罚的现实,非常后悔当初选择了报警。





这个故事非常的典型,经常出现在不懂法的中国人身上。根据韩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对人身造成物理作用力,都会构成暴行罪。物理作用力指的是一切的触碰行为,哪怕不是肉体的触碰也会造成物理作用力。比如:在他人耳边故意大声呐喊、向他人吐口水等等。这些都不算人体与人体的接触,但都属于物理作用力的关系,均构成韩国“刑法”规定的暴行罪。构成暴行罪会处以最高2年有期徒刑或者最高500万韩元的罚款。


问题是,外国人在韩国犯罪还会受到额外的处罚。根据出入境业务的经验,凡是在韩国受到刑事处罚的人,都要经过出入境的“事犯处理”。事犯处理是审查外国人是否适合继续留在韩国的流程,处罚程度较严重时往往会做出遣送回国的结论。所以两个中国人在韩国打架之后,一方被打的相对较重就立马跑到警察局报警,最终让打架的双方都会受到刑事处罚,严重时还会被遣送回国。








金律点评:
一个简简单单的打架都有如此“深奥”的法律知识,不懂法的人肯定顾不了那么多。所以打架之后找韩国警察报警的人,我认为就是傻子。报警了自己也会受到处罚,甚至还可能遣送回国,只有傻子才会做出这种“同归于尽”的事情。所以除了纯粹被打的情况之外,打架之后去报警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法律后果。如果经不起罚款及遣送(包括未来对签证的影响),我建议不要动手打架,上王者荣耀solo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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