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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外国留学生签证制度的改革,三月开始实行!
韩国法务部为更好的吸引海外人才并加强留学生教育管理,自2018年3月1日,针对外国留学生和相关签证制度实行多项改革措施。
※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扩大产学一体留学签证的颁发对象
●增加留学生活动许可特例
●增加财政能力认证方法和特例
●根据学业及韩国语能力,对打工(时间制就业)时间进行有条件变动
●根据学生出勤率,有条件增减滞留时间
此次的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挖掘优秀人才,扩大科技领域优秀人员的活动范围以及解决各大学在留学生管理和签证制度上的各类问题。特别是此次改革充分反映了留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实际遇到的各类状况,并提供了解决方案。
主要内容如下
① 扩大产学一体留学签证的颁发
2016年为了维持海外优秀人才,针对政府邀请奖学生(GKS)实行产学一体签证制度,由于针对面较小,没有获得良好的效果。现该制度的针对面扩大至政府选拔全额奖学生和由大学选拔的理工科优秀学生。但,大学选拔的优秀理工科学生只限于入学时和入学后获得全额学费支援并获得大学总长推荐的学生
② 增加留学生活动许可特例(新增)
● 过去,留学生(d-2)原则上上仅可参与研究机关的派遣支援业务,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上产生了一定的障碍。
● 据此,为更好地适应第四次产业革命,发展科学技术及发掘优秀人才,留学生将可以通过资格外活动申请的方式,参与政府研究机关进行的相关研究活动
③ 财政能力认证方法多样化
● 过去,留学生取得滞留许可时需要提交一定金额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书,该方式造成了留学生在短期内获取大量现金的困扰。(除学费外每年至少800万韩币金额)
● 据此,面向留学生实施主要交易银行账号登记制度,在同一账号内的海外汇款及合法的课外工作收益等形成的周期性流动存款,每个月余额达到100万元韩币以上时即可作为财政能力的认证材料。
④ 增加财政能力认证特例(新增)
● 过去留学生中政府邀请奖学生(GKS)项目,学费生活费等由韩国政府支援无需财政担保,但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法。
● 同时,针对海外同胞未成年子女韩国就读大学时因为财政证明问题,发生无法就读回国和非法滞留的情况。
● 据此,今后政府邀请奖学生和在韩国与父母(包括祖父母)一同生活的学生可以免除相关财政证明能力文件。
⑤ 根据学业及韩国语能力,对打工(时间制就业)时间进行有条件变动
● 过去,留学生在申请打工(时间制就业)时并没有对韩语能力,成绩,出勤率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语言研修生,专科生、本科生每周可允许20小时,硕士以上允许每周30小时工作,语学院学生在入境6个月后可以合法打工。
-据此,许多留学生疏忽学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妨碍了国内大学正常的教学环境。现对相关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 对于留学生打工的许可条件,将根据韩国语能力、出勤率和成绩进行有条件变动,以保证学生更好的充实留学生活。
*语学院学生韩国语能力2级以上,专科及本科1/2年级韩国语能力3级,本科3年级以上,硕士博士达到韩国语能力4级。( 如果没有达到相关的语言要求的学生可以在法定节假日打工,同时 非节假日工作时间为现行规定的1/2)
**打工许可的必须条件为语言生出勤率90%以上学部学生平均成绩达到C以上。
⑥ 其他留学生和大学管理强化方案
● 由于人为恶意使用语言签证2年期限的相关规定,导致部分学校出现交学费不上课,利用上课时间打工的现象。现将签证延签办法进行如下调整:
- 语学院学生在出席率不足50%的情况下,无法继续延长签证,出席率不满70%的学生可以延长1次,2次连续出席不满70%将无法延长签证。
● 由于2017年开始留学生认证评价制度扩大至硕士课程
* 过去签证限制大学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课程。
- 自2018年起未通过认证评价制度的学校无法颁发硕士课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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