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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议员李相稷违反选举法获刑 或当选无效
韩联社全州6月16日电 韩国无党籍国会议员李相稷因触犯《公职选举法》16日被全罗北道全州地方法院刑11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缓刑2年。
他是第21届国会中第一个因涉嫌违反选举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议员。凡终审判决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730元)罚金以上的刑罚,国会议员即告当选无效,如果上述判决确定为终审判决,李相稷将丧失议员资格。
法庭认定,被告人李相稷同竞选班底要员共谋,在担任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理事长期间向选区选民送酒等,尽管被告人否认,但法庭合理推断被告人当时有意参选国会议员。
法庭还认定,被告人在议员选举宣传资料上填写虚假信息,并且在党内初选过程中唆使党员们参与针对普通公众的民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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