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些日子,各种消息称韩国从今天(7月1日)开始,劳动者的一周工作时间只被允许52小时。很多人认为,从今以后韩国公司要求一周工作超过52个小时就是违反法律的。但我想说的是,这个规定只是适用在员工人数300名以上的公司和公共机关而已,其他的公司就没啥他们的事情了。
正文
00
每周只能工作52小时的新制度
时间:每周工作52小时的计算方法
新实施的每周工作52小时,强行区分为“劳动时间40小时+加班时间12小时”。意思是说,每周一到每周五工作的话,每天固定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要是有加班的话,每周的加班总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当然,加班时间的工资必须是固定工作时间的1.5倍。
例外:休息日的工作没有限制
但周六周日等休假日,公司因为有特殊的业务需要处理,或者值班人员上班的时候怎么办?虽然在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必须要遵守上述“40+12”的规矩,但休假日出来多上一天班没有什么限制。只要公司给劳动者支付1.5倍的工资的话,就不属于违反劳动法律。
处罚:工作时间超过“40+12”的情况
那么,每周固定工作时间40个小时加上加班时间12个小时的话,公司会有什么影响呢?根据韩国“勤劳基准法”的规定,违规公司的代表理事将被处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要是加班时间和休假日工作不给计算1.5倍工资的话,也会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处罚。
强制:劳动者同意也不能违规
要是劳动者和公司互相达成协商的话,每周工作时间能不能超过52小时呢?也是不可以的。因为本次新制度的“工作时间52小时”的标准,作为强行规定,就算是劳动者同意多工作也不能被允许。工作时间不规定的一些特殊行业,也必须要遵守“工作时间52小时”的标准。公司的老板不想受到处罚的话,必须要打发想要继续工作的员工才行。
每日普及优质韩国法律知识
转载自:金律普及韩国法律(微信号:laweu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