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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时逃跑受伤,韩国政府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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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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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6 09:5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昨日起,非法居留者“自首回国优惠政策”正式实施。只要是纯非法居留的外国人(不包括被命令出境后拒绝离境的人)从10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自首回国时被免除入境限制。与此同时韩国政府将大力开展取缔措施,不定期不定点的对建筑行业、扰乱风俗的行业进行突击严打。被严打抓获的非法人员将被遣送回国的同时被处以10年的限制入境措施。





面对如此凶险的严打活动,估计没有非法人员会乖乖的就擒吧?一旦发现法务部的来严打了,绝大多数非法人员会选择撒腿就跑。有的往田里跑,有的从二楼跳下来。甚至有的人拿着武器跟执法人员对峙,生怕被抓到后被遣送回国几乎永远无法再次入境。虽然严打的执法人员是根据法律规定展开取缔行动,但在非法人员的眼里这些人简直像个恶魔。





1. 伤亡也赖不了韩国的情况
那么严打过程中万一受伤或者死亡怎么办?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执法的过程中无意的让非法人员伤亡或者因为非法人员的过失导致伤亡时,政府不会出钱赔偿损失。比如:非法人员看到执法人员,自己吓坏了从高处跳下来死亡;非法人员拿刀威胁执法人员不要靠近,做出极端选择刨腹自尽等等。(但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非法人员可能做出极端选择却继续施压时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2. 伤亡能得到国家赔偿的情况
但这并不意味着非法人员在严打过程中受伤就拿不到赔偿。执法人员作为政府的委托人,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违法的暴力手段导致非法人员造成伤亡时,理论上伤亡者有权提出国家赔偿。除此之外,根据韩国大法院的指导性案例,当非法人员受到公司的指使,逃避执法的过程中导致伤亡时也能得到赔偿。





3. 经典案例 - 刘黑逃逃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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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中国籍非法人员刘黑逃看到执法人员来严打,就听从公司的指示藏到了公司建筑的二楼办公室里。当执法人员试图闯进刘黑逃藏身的办公室,刘黑逃就从窗户逃出,沿着空调排气管爬到楼下时不慎失足。刘黑逃后脑重重的摔在地上受到了重伤。事发后,刘黑逃向勤劳福祉公团申请了工伤理赔,但遭到了拒绝。


于是刘黑逃将勤劳福祉公团告上了法庭,主张自己受到公司的指示实施了逃跑行为,因此要将逃跑行为包括在业务的范畴之内。一审法院当时认为,逃避严打的行为不属于业务范畴,判刘黑逃败诉。不服的刘黑逃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了本案后,最终还是站到了刘黑逃一边。二审法院认为,按公司的指示逃跑的行为属于在公司支配管理下作出的行为,因此勤劳福祉公团应当进行工伤理赔。之后大法院也认可了二审法院的立场,本案成了经典案例参考到至今。






金律点评:
面对取缔和优惠政策,非法人员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答案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决定。虽然韩国政府在开展严打,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抓,况且就算实施自首回国优惠政策,也并不能保障下次一定能再来。重要的是,非法人员虽然属于违反韩国法律的人,但毕竟都是中国人。要是在面临执法过程中受到了伤害,请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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