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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离婚,别太依赖财产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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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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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11:5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离婚就好比谈恋爱分手的那样,感觉过的好好的就突然离婚了。但相比没有后顾之忧的情侣分手,离婚的问题可麻烦不少。不仅要整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还要解决夫妻俩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的问题。于是很多刚结婚的夫妻,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写好了有关财产方面的协议。但在韩国,离婚之前写的财产协议只是参考参考就行了,不要太依赖了。






难道离婚前写的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吗?也不能这么说。法律上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前写好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时成为重要的材料。因此最起码在协议离婚上财产分割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在诉讼离婚上,夫妻双方就算在离婚之前写好了财产分割协议,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照样可以对财产申请分割。


金让让和李守守是1969年结婚的老夫妻。但由于金让让在外面搞外遇,李守守身负重债等原因,俩人从1990年开始感情开始破裂。丈夫金让让甚至还在外面找了另外女人过上了。1999年,金让让回家当着李守守和儿女们面前,写了“离婚后房子的财产权转移给李守守,房子卖掉后分得3000万韩元”。但金让让写完财产分割协议后,迟迟没有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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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金让让突然把李守守告上法庭寻求离婚。诉讼中,金让让要求李守守让出房款的一半,李守守拿着当年写好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极力守住房款。金让让之所以突然要一半的房款,主要是因为当年价值1亿2000万韩元的房价,去年涨到了7亿5000万韩元。最终法院判决李守守给金让让转让7500万韩元。理由是:就算有财产分割协议,但夫妻一方依然有权分割财产。只不过考虑到当年金让让只想要3000万韩元,所以把房款的10%判给了他。


根据韩国法律,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提前写好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协议离婚中,谁拿多少钱纯粹是夫妻双方的选择。但协议不成走上离婚诉讼时,提前写好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韩国大法院认为,协议离婚时写的财产分割协议和诉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完全不一样的性质,所以法院在分割夫妻财产时要将重点放菜夫妻各自对财产的贡献度上。





金律点评:
所以跟韩国人结婚之后,不管是什么原因事先写好了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只要协议离婚不成走上离婚诉讼时,完全有权利要求法院正常分割财产。甚至按照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在协议离婚后分割了财产,也可以在2年内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所以,在韩国千万不要太依赖财产分割协议,太过度相信协议的效力,到时候伤心恐怕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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