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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用韩国人的名义租房有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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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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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31 00:3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韩国租房时最大的担忧是退房时能不能要回保证金。韩国的租房保证金非常的高,多的时候跟房价差不多,少的也是月租的十倍左右。所以,任何租房的人都很担心保证金的返还问题,而且现实中也经常遇到各种无法得到保证金的难题。对于保证金金额超级贵的全税房租户来说,担忧肯定比月租的更大。有些人为了租房时安全的得到保证金,借用韩国的名义去租房。但这么做是非常危险的!







这是一起我们律所打了两年的官司。2014年,常年来回中韩两国做生意的中国人姜义气,为了节省住宿开支打算租一套全税房。旅游签证的姜义气担心用本人名义租房会出现法律纠纷,就借了关系很好的韩国朋友司胖子的名字。也就是说,数亿韩元的租房保证金由姜义气准备,但租房合同上的租户名写的是“司胖子”。签约当天,姜义气拿着数亿韩元的现金到不动产中介事务所,跟房东李纠结签了合同付了保证金。当时,在场的房东李纠结和中介事务所的人都知道姜义气是拿本人的钱用“司胖子”的名义租了李纠结的房子,因为当天司胖子都没有出现在现场。


看似没有任何问题的事情,退房时却出现了极大的反转。司胖子听到姜义气要退房的事实后,私下联系房东李纠结要求把数亿韩元的保证金退还给自己。司胖子说:租房合同中租户的名义人是谁,要把保证金退还给谁。司胖子还谎称,数亿韩元是自己借给姜义气的钱。姜义气得知此事之后,立马联系房东李纠结说明了情况。并强调:租房的实际租户和保证金的主人是自己,警告房东千万不要把钱给司胖子。




房东李纠结陷入了纠结。她知道,要是按合同把保证金退还给司胖子,姜义气可能会告她再要保证金。相反,又把钱给实际租户姜义气,司胖子肯定会拿着租房合同来要钱。于是李纠结选择观望,让姜义气和司胖子私下解决,解决完了再来找她要钱。姜义气见状可不能淡定呀!钱是自己的,凭什么要跟司胖死私了。于是在2016年找到了我们律所的尹秀馥(윤수복)律师,告房东李纠结退还保证金。


庭审过程中,姜义气主张:保证金是自己的钱,且在签约当时房东和不动产中介的人都知道实际租户是自己。但司胖子也请了律师,以参加人的身份向法庭作出相反的主张:保证金是爸爸给自己的钱,而且说合同是自己亲自签约的。当时很多人觉得这个事情没有什么争辩的余地,毕竟给姜义气作证的人多,甚至被告人房东也承认钱是姜义气的。可是,庭审中司胖子竟然提交了笔迹鉴定书,根据鉴定结果租房合同上的“司胖子”的名字是司胖子自己签的。






因此本案陷入了迷宫中。当时所有在场的人都知道,保证金是姜义气拿来的,“司胖子”的字也是姜义气签的,怎么可能蹦出“司胖子”的名字是司胖子签的字迹鉴定结论呢?为此,我们打了长达两年的官司。在一审和二审期间,主张实际租户是姜义气的同时,也对字迹鉴定结论提出了反驳,同时也证明了保证金的真实来历。经过两年的官司,2018年法院终于敲定:保证金退还给实际租户 - 姜义气。


法院判罚的根据是这样的。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要按照租房合同的内容来判断事实。但有特殊情况时,在不违背经验和逻辑的前提下可以用心证来判断租房合同的真实事实。所以根据租户、房东、不动产中介人员的一致性陈述,可以判定真实的租户并非是租房合同中的名义人。对于参加人(司胖子)提交的鉴定笔迹,法院认为缺乏充分的参考依据,所以没有采纳。同时由于参加人没有合理的证明巨额保证金的来历,所以认定保证金是提供具体来源的原告(姜义气)的钱。







金律点评:
这个案例告诉了我们两个重要知识。第一,在韩国租房的时候,千万不要为了排除风险借用他人的名义签约。在金钱的诱惑下,轻信朋友反而会引发出像本案一样的全新奇葩风险。第二,遇到大额保证金纠纷时,不要傻傻的等着正义能战胜一切。很多韩国人为了达到目的,利用韩国法院不进行质证的弱点,随意做出虚假主张、提交造假证据。所以一定要及时请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维护权利、保护资产。想找尹秀馥律师的朋友们可以添加微信(patmnat)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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