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韩国离婚,什么财产可以分割?
原创 法律界最强刘邦 金律普及韩国法律
平时做的普法宣传中,韩国的离婚法律知识是深受读者们关心的话题之一。离婚的知识中比较关心的有离婚的方法、财产的分割、抚养权的争取、结婚签证的保留,其中财产的分割最复杂,也是很多人在离婚时需要委托好律师来处理的纠纷。想要了解财产的分割,必须要先知道什么样的财产可以分,才能更好的为离婚诉讼做准备。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在韩国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
原则上离婚时成为分割对象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合作积累的财产。这里包括归属不明确的财产,或者表面上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实际上由夫妻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就算一方不直接参与创造财富,但是做了家务活、带孩子等间接辅助的作用也属于“共同合作”。简单的说,夫妻结婚之后增添的财产基本上都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住宅、积累的存款、投资的股票等等。
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或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作为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原则上不能成为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对象。但是,另一方对一方特有财产的维持、保值、增值提供了贡献,离婚时可以对增值的部分提出分割。所以婚前形成的财产要做好“保护”,不想在离婚时列入分割的对象,就要避免让另一方在婚姻期间进行管理、维护等等。
退职金、养老金等未来的收入
离婚时已经领取的退职金和养老金是可以分割的财产。但是夫妻一方还没有离职或退休,实际上没有领取的退职金、养老金等未来收入也能间接列为财产分割的对象。实践中,韩国法院认为离婚诉讼快结束时,可能会领取的退职金和养老金也属于具有现实价值的财产,所以在个别的案例中将这部分资金计算到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分割。
夫妻的债务
离婚时除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之外,夫妻共同债务也要分摊。原则上,夫妻一方为了个人利益形成的债务是不会成为夫妻共同分摊的对象。但是夫妻一方借来的钱用在日常家庭生活时,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分摊。同时,夫妻一方在独自负责赚钱的过程中负的债,也需要夫妻共同分摊。所以离婚时判断债务分摊的问题,需要综合分析债务的形成理由和债务的使用情况。
金毅律师的想法:
总结来说,在韩国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一方能证明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提供了贡献,也能列为财产分割的对象。另外,现有的财产之外,未来的退职金、养老金等收入也能列为分割的对象。除了积极财产之外,对外借款、房屋贷款等消极财产也可能需要夫妻共同分摊。简单的理解了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估计大家应该知道婚姻期间该如何保护利益了吧。
作者:金毅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