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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防止员工的失业,应当将员工月薪的一定比例额作为雇用保险缴纳。要是员工失业的话,雇用保险会给员工支付失业工资,并提供职业训练的服务,而且还给公司提供教育训练费用等。那么,雇用保险中的失业工资到底是什么,怎么去拿呢?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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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保险与失业工资
适用:可得到失业工资的条件
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人,可以得到失业工资:
1. 在可适用雇用保险的工作单位,离职之前18个月的“被保险单位期间(支付工资的基础)”工作超过180日
2. 非本人的意愿离开工作单位
3. 还没就业的状态下,为再就业充分努力
※ 自己主动离职或因对工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解雇时,无法得到失业工资
金额:失业工资的上限和下限额度
失业工资的上限额和下限额根据最低工资的变化每年都有改变。以2018年1月1日之后失业的标准来看:
上限额:6万韩币/天
下限额:最低时薪90% * 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
期限:失业工资的支付期限
失业工资并不是一直给到找到工作为止,也不是只要符合收领失业工资的条件就能得到相同的工资。虽然失业工资适用相同的上限额和下限额的标准,但根据年龄、加入失业保险的期间,支付失业保险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参考下面的表格:
申请失业工资的流程:
第一步:失业之后,马上带着本人的登录证到管辖“雇用支援中心(고용지원센터)”申报失业。
第二步:填写“求职申请书”和“失业工资收取资格认定申请书”并提交。
第三步:14日内将收取是否被认定具有失业工资收取资格的审核结果
第四步:在制定日期(通知书有记载)内访问雇用支援中心得到失业认证
第五步:在失业认定期间内将失业状态及为再就业的活动事实(例如:提交简历、参加公司面试等事实),必须向雇用支援中心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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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金律普及韩国法律(微信号:lawe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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