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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2 12: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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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在犯罪的存折被冻结
或许,很多人觉得王冻冻非常冤枉。因为王冻冻只是做了换钱的行为而已,他不可能在换钱的过程当中,了解到资金的来源。但法律并不像人们常识上的理解那样,“不知道就没有罪”。王冻冻在网上与他人做的换钱行为,性质上属于犯罪行为(非法换钱),同时也无意中成为了电话诈骗犯罪的一环。
根据韩国的“电子金融交易法”的规定,为他人提供银行账户或者银行存折使用在犯罪活动时,被视为犯罪活动的帮助行为。根据法律,涉及到犯罪的银行账户将被停止交易,直到犯罪侦查结束后才可以解冻。本案中,虽然王冻冻并不是主动参与电话诈骗的犯罪分子,但他的换钱行为正好被诈骗分子利用在了洗黑钱的过程中。
因犯罪的资金,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很难立即被解冻。一是为了锁定犯罪所得,二是为了留下犯罪的证据。通常,经过三、四个月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的犯罪金额被强行还给受害者。这是因为犯罪行为的帮助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运气不好的时候,还可能以犯罪团伙的共犯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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