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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了,大家都在怎么过着呢?我还是苦逼的写着论文,节日不像节日呀!但是再怎么样普法要继续,因为我是普法老司机嘛(会做的就只有这一个)。对了,这个中秋,大伙儿的韩国老板给了奖金了吗?下午我简单的在微信做了一个小调查,发现今年有好多朋友没有拿到奖金。
说起奖金,估计很多人暗自流泪。自从韩国经济不景气了之后(准确的说,搞什么最低工资狂涨后),很多公司取下了过节时给的各种补贴、奖金。
毕竟这里是资本主义社会,老板又不是咱爸妈。每年随着底薪上涨,他们觉得每年除了工资之外多给奖金、补贴都是多余的。虽然很多劳动者骂这些老板无情,但懂得韩国法律的老司机来说,还是挺同情这些老板(被法律祸害)。
1. 奖金包含在报酬?
韩国法律认为,报酬不仅仅只是每个月拿的工资。离职时拿的退职金、定期给的奖金都属于报酬。虽然这概念显得不太重要,但对于老板来说:非常致命!
因为劳动法(韩国叫‘勤劳基准法’)明确规定:是报酬一定要支付给劳动者!这意味着,劳动者没有拿到法律上的报酬,那就可以用法律手段向老板索要。简单的说,不给报酬劳动者就有权利讨薪。
所以在老板的立场上,任何奖金属于法律上的“报酬”就应该继续给劳动者。就算公司的状况很糟糕,那也必须给奖金。不给?等着被告。
2. 奖金什么时候才算报酬?
对于“报酬”这个概念,韩国大法院在2013年给了明确的解释。报酬指的是带有“定期性”、“一律性”、“固定性”的工资。简单的说,公司的给劳动者的任何钱,只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定期的给,而且不分对象,金额也固定时都会看成报酬。
就拿奖金为例:一公司偶尔心情好时随机给奖金,这就不具备定期性所以不算报酬;一公司只给上班的员工给奖金不给休假的员工,这就不具备一律性所以不算报酬;一公司给的奖金有时候多有时候少,这就不具备固定性所以不算报酬。
那么,逢年过节给的奖金算不算法律上的报酬呢?要是一个公司在每年春节、中秋给所有员工奖励固定金额的奖金时,这就算是报酬了。
3. 韩国老板为什么怕“奖金成报酬”?
刚才在上面也讲过,不管是什么钱只要成为法律上的报酬,老板必须要给。请看好,这里是“必须要给”,而不是“可以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今年就不能给怎么办?很抱歉,劳动者去劳动厅告老板的话... 必须要吐出来。
还有,奖金要是成为报酬,计算退职金时也会承担很多不利。退职金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离职之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劳动者正好拿到奖金后三个月内提出离职,老板要负担的退职金的额度将大大增加。
给了奖金生怕劳动者走的时候算总账
这下终于明白很多韩国公司为什么不开始给奖金了吧?很多公司不是因为没有钱给,而是害怕到时候没有钱时还要负担沉重的奖金支付压力。
所以公司现在开始不给,就会自然的丧失“定期性”的特点。这样,以后随机给了奖金也不算是报酬,就算是不给劳动者也没话可说。(其实突然开始不给的时候可以告老板,但这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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