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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人李先走生前持有7亿韩元的财产。李先走留下父亲李没走、母亲崔送儿、妻子张凄凉、儿子李要走、儿媳金借光、孙子李不走、女儿李送走等人,突然有一天因病去世。由于李先走走的太突然,没能及时留下遗嘱。现家里人不知道根据法律如何分配遗产。韩国对财产的法定继承原则是如何呢?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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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法定遗产分配原则
顺序:配偶+4级亲属分配财产
了解遗产的分配原则之前,要先了解遗产分配顺序。遗产分配顺序由高到低的顺序如下:
优先:配偶
第一顺位:直系晚辈(子女、孙子、曾孙)
第二顺位:直系前辈(父母、祖父母)
第三顺位 :兄弟姐妹
第四顺位:四寸内旁系血亲(叔叔、姑姑等)
原则:配偶+先顺位亲属,寸数优先
死者的财产按照“配偶+先顺位亲属”、“寸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简单的说,配偶和其他亲属在世时,配偶和最高顺位的亲属一起分配财产(下一级别顺丧失分配资格)。多名最高顺位的亲属同时存在时,寸数优先的亲属分配财产(寸数远的丧失分配资格)。比如:配偶和子女、父母、孙子都在时,配偶和子女得到遗产的分配资格。父母因为顺位低被排除,孙子因为寸数远被排除。
比例:遗嘱优先,配偶加算
死者在生前用遗嘱事先定好分配比例时按照遗嘱来分(就算把遗产全部分给小狗也可以)。没有遗嘱时,遗产会分配给配偶和优先顺位的亲属。相同顺位的人以1:1来分,配偶相比其他人多拿百分之五十。比如:配偶和儿子是继承人时,配偶和儿子的分配比例为1.5比1。
金律点评:
按照韩国的遗产法定分配原则,开头案件中儿媳由于不是法定继承人先把她去掉。然后儿子、女儿、孙子属于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第一顺位中,孙子相比子女的寸数更远也丧失继承资格。所以剩下的妻子、儿子、女儿分配遗产。儿子和女儿是相同顺位的继承人,他们的分配比例是1:1,妻子作为配偶有加算,分配比例为1.5。结论是:李先走的遗产按照1.5:1:1的比例分配,妻子张凄凉得3亿,儿子李要走得2亿,女儿李送走得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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