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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约韩国全税房?注意这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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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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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14:3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在韩国生活的人,每个月最大的支出应该是月租。为了节省租房负担,现在很多人选择找“全税房(正确的应该叫‘传贳房’)”。全税房只要交保证金,不需要每个月交月租。但是全税房的保证金可不是闹着玩的,有些全税房保证金差不多赶上房价了。因此第一次签约全税房的时候,必须要知道下面介绍的四点知识,才能安全的保证保证金。



刚搬家是不是很开心?


第一点:签约前必须确认权利关系


所谓的“权利关系”如何确认?看“부동산등기부등본(不动产登记簿藤本)”就行。不动产登记簿藤本由“표제부”、“갑구”、“을구”等三个部分组成,权利关系可以在“갑구”确认。权利关系主要确认“근저당권(最高限额抵押权)”、“가등기(假登记)”、“가압류(假扣押)”、“가처분(假处分)”等事项,要是找到未来有可能发生问题的风险时,最好暂时先不要签约。通常情况下,最高限额抵押权和全税保证金的总额小于公寓的70%或者公共住宅(빌라)的60%,算是安全的房子。


第二点:必须掌握对方的身份信息


签约合同时,一定要确认租房合同的对方是不是属于登记簿藤本上的名义人。如果代理人代替房东进行签约时,不仅要确认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而且还要确认委托函和房东的盖章证明。跟房东的代理人签约时,最后还要亲自打电话给房东,再次确认代理的事实才是最为安全的方法。






第三点:注意住房合同的特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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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租房合同时,除了确认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之外,还要仔细的评估合同的内容。当然,合同的所有内容都很重要,但重点一定要放在特约条款上。特约条款指的是合同内容中记载特殊事项的部分,所以每份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特约条款中。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纠纷,特约条款一定要设定好才行。比如:因双重合同等问题解除合同时,房东应当支付2倍的违约金等。但特约条款的设定需要先跟房东协商的前提下加入,所以特约条款的内容应当能让房东和租户均接受才行。


第四点:签约后必须设定抗辩权利


签完租房合同要让他具备抗辩权利,说白了就是对抗别的权利抢夺租户的权利。让租房合同具备抗辩权利,只要办理“전입신고(迁入申报)”和“확정일자(合同日期确定)”就可以。大部分的租户因为嫌麻烦,都不去及时办理这两个手续。所以我建议,签完租房合同和入住完成后,第一时间去居民中心办理这两个手续。





金律点评:
今天分享的四点注意事项,对于韩国的“租房菜鸟”来说特别有用。由于全税房的保证金金额特别高,一定要比月租更注意排除各种法律风险。要是不知道这些内容都怎么看不要着急,可以拿着合同书到我们律所咨询即可。我们律所也可以实时的开出不动产登记簿藤本还能当场分析权利关系,所以感兴趣的朋友们拨打02-6250-0160预约之后到访咨询。希望大家找到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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