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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个客户因为在韩国涉嫌小犯罪,被侦查机关处以了禁止出境措施。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前两天终于争取到了提前结案解除了出境禁止措施。有点小遗憾的是,在此期间我们也向侦查机关和出入境多次申请了解除出境禁止措施,但都被拒绝。于是只能通过快速结案的方法解除了出境禁止。解除韩国的出境禁止有如此困难吗?
出境禁止措施一般由检厅官、警察厅等侦查机关向出入境申请,所以理论上只要消除了出境禁止的理由就可以解除。但这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很难,因为“消除出境禁止的理由”实际上意味着案件的结束。比如:被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受到罚款处罚后交完罚款;交纳完国税厅命令的拖欠税金。此时的出境禁止解除实际上属于自然解除,除了结案也没有解除时,当事人才有必要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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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向申请出境禁止措施的侦查机关申请解除限制之外,当事人理论上还可以向法务部长官申请解除出境禁止。此时的出境禁止解除叫做“职权解除”,当然只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比如:出境禁止导致无法维持生计、出境禁止会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在人道主义的角度上需要出境的情形。但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而已,现实中除了极其特别的案例之外申请了也不会被接受。
金律点评:
外国人在韩国一旦涉及了性质较为严重的犯罪,基本上都会被侦查机关禁止出境。此时要想解除禁止出境措施,要么找一个极其特殊的理由直接向法务部长官申请,要么想办法赶紧走完司法程序让出境禁止自然解除。实务中,职权解除的方式很难得到认可,因此建议采用快速结案的方式达到目的。当然,最好还是不要在韩国涉嫌犯罪,那样就不用考虑如此复杂的问题了。想了解更多有关出境禁止的问题,请加我微信:patmnat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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