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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洞强奸未遂事件”发生后,引发了多方的关注,30多岁的男性尾随着回家的女性企图一同进入女子家中未遂,检察机关要求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
17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1部(部长审判员金延鹤)的审理下,对赵某涉嫌违反《关于对性暴力犯罪的处罚等特例法》(侵犯居住强奸)等进行的终审判决中,检察机关表示:“在凌晨时间里,跟随独居女性试图打开前门10分钟以上,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恐惧感。”要求判处有期徒刑5年。
同时,检察机关还要求在学习性暴力治疗计划的同时,在7年内公开、告知以及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和残疾人福利设施的就业限制、5年保护观察、夜间等特定时间外出限制、禁止接触受害者等特定人群等。
检察机关指出:“赵某在2012年12月凌晨也在路上发现醉酒的女性,并强行猥亵并被立案。如果观察他的前科等情况,可以说赵某具有只要条件成熟,就试图进行性犯罪的倾向。”
同时他还主张:“赵某试图侵入与受害者单独存在的封闭空间一室”,“与过去的经历不同,他只等着回家,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认可强奸的故意”。
赵承熙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对因错误的判断而遭受巨大损失的受害者表示由衷的歉意。为了给受害者带来一丝安全感,我们搬了家,将尽可能地尽量走远。”
接着他补充道:“因为是媒体报道的事件,为了避免第二次伤害受害者,我们会动员辩护律师及其家属来保护受害者”,“我们将铭记这次事件带来的感悟,终生后悔和反省,以罪人的身份窒息而死”。
赵某方面的辩护律师也表示:“赵某对该事件的行为全部予以承认,但对于强奸的故意性行为,必须有严格的证明。与其进行处罚,不如对赵某进行法律所能容忍的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以便今后能够过上新生活。”
赵某将于下月16日进行宣告公审。
据悉,赵某涉嫌于5月28日上午6时30分左右在首尔冠岳区新林站附近追到回家的20多岁女性的单间约200米远,试图抓住前门等侵犯大门而被起诉。
检察机关举出赵某把醉酒的女性作为犯罪对象特定为犯罪对象,并跟随在后面进行犯罪是计划性的,而且可以认为是抓住关门的门等让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而实施了暴力或胁迫等情况,对赵某适用了强奸未遂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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